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确定
1.入围专业数量:考生最多只能入围一个专业。
2.专业入围人数:每个专业入围人数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0%。
3.入围方法:执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入围方法。先将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按照十门学考等级换算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入围;如存在入围人数不足的专业,将第一志愿未入围考生的第二志愿按照十门学考等级换算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以缺额人数进行入围;如仍存在入围人数不足的专业,将填报了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十门学考等级换算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以缺额人数进行入围,服从入围的专业在入围人数未满的专业中随机选择。若入围资格线出现考生总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注: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只限于入围的专业。)
4.学考等级换算规则:高中学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学、化学、地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十门科目成绩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数据为准,十门科目换算满分为300分。普高招生考生学考科目成绩具体换算如下表所示:
学考等级 | A | B | C | D/P | E |
换算成绩 | 30 | 27 | 24 | 21 | 0 |
注:1.有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而不具有技术科目等级的考生,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换算成绩的平均值作为技术科目的换算成绩。
2.考生学籍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我校仅认可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成绩。